局直属各单位: 为全面掌握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的实际状况,加强能源资源领域的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,促进公共机构节能发展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》、《公共机构节能条例》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自治区本级贯彻落实《公共机构节能条例》的意见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及全区公共节能工作会议精神,决定开展全区食品药品系统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加强领导,高度重视。本次全系统公共机构能耗专项调查统计工作,时间紧、任务重、范围广,追溯历史时间跨度较大,需要做大量细致而繁杂的工作。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,精心安排,明确专人负责。请各直属单位确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抓好这项工作,并指定一名联络员,负责收集、整理、传递本单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重要信息。要求2月6日前将《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络员登记表》(附后)报自治区局机关服务中心。 二、落实专人填报统计报表。高质量填写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报表,直接决定着我系统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,各单位一定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,落实专人按照《广西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报表填表说明》的要求,负责做好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。 三、按时上报统计报表。本次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属于政府部门统计调查,各单位各部门要如实填写,按时报送。报送时间要求详见《广西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报表填表说明》。 四、本次报表填报纳入年度信息工作考核内容,各单位务必保证填报数据的真实性、准确性,确保全系统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高质量如期完成。 联系人:莫文斌,联系电话:13877170019, 传真:0771-5854772,电子邮箱:fw@gxfda.gov.cn。 附件:1、广西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报表填表说明
2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表 3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汇总表 4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络员登记表 二OO九年二月二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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